在工厂工作一年后得肺结核,能否认定为工伤?

首先,工作后得肺结核不能认定为工伤。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可认定为工伤,但肺结核不属于职业病范围。未及时治疗可能加重病情,影响健康和工作能力。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对于此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先确认是否属于职业病,再依据规定判断能否认定工伤。如不属于职业病,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可按普通疾病治疗。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社保机构,了解详细处理流程。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肺结核不算工伤。处理方式如下:1.首先明确肺结核不属于《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因此不能按工伤处理。2.应及时就医治疗,避免病情恶化。3.治疗期间如需休息,可与工厂协商病假或医疗期等事宜。4.如工厂有为员工购买社保,治疗费用可按医保规定报销。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浦江县看守所地址 嘉善县看守所地址 丽水市看守所地址 杨浦区看守所地址 桐庐县看守所电话 温岭市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看守所电话 松江区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律师 金华市律师 慈溪律师 台州律师 龙泉律师 九江律师 宁波镇海区律师 宁波鄞州区律师 常州律师 太仓律师 杭州临平区刑事律师 宁海刑事律师 嘉兴刑事律师 昆山刑事律师 景宁法律咨询 杭州市西湖区律师网 温州市龙湾区律师网 安吉县律师网 建德市刑事辩护律师 安吉县刑事辩护律师 台州市椒江区刑事辩护律师 松阳县刑事辩护律师